关于征集推荐特种设备检验员实际操作考评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我区特种设备检验员的实际操作考试工作,指导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试机构高质量地开展检验员的实际操作考试,依据《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TSG Z8002—2022》的规范要求,结合我区情况,现面向社会征集推荐特种设备检验员的实际操作考评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一)锅炉检验(GLY)。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和机热载体锅炉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
(二)压力容器检验(RQY)。第一、二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
(三)气瓶检验(QPY)。气瓶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
(四)压力管道检验(GDY)。工业管道、公用管道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压力管道元件的监督检验。
(五)电梯检验(DTY)。电梯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电梯检测。
(六)起重机械检验(QZY)。起重机械的定期检验和监督检验。
(七)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CCY)。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定期检验。
(八)型式试验(CXY)(JXY)。承压类设备型式试验、机电类设备型式试验。
二、征集推荐范围
区直有关单位、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
三、推荐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廉洁自律。
(二)未被追究刑事责任、安全生产行政责任。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
(四)具有与考评工作相关或相近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符合《特种设备检验员实际操作考评员推荐条件一览表》(附件1)推荐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申报形式
(一)本人申请:按照自愿原则,申报特种设备检验员实际操作考评员的个人填报《特种设备检验员实际操作考评员推荐表》(附件2),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学历、专业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等相关证明材料。其中,在职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同意。
(二)单位推荐:各单位综合考核申报人员现实表现情况,签署推荐意见。
五、有关要求
(一)对曾发生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行业规范和廉洁自律等行为,或是在执行相关任务中降低标准、弄虚作假、谋取私利,作出显失公正或虚假的意见结论,以及被多次举报或被相关单位处分的,不得推荐。
(二)特种设备检验员实际操作考评员需承担区内特种设备检验员实际操作考评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参与我校安排的其它相关活动并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
(三)申报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各1份和近期2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2张,填写《特种设备检验员实际操作考评员推荐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各推荐单位或个人,于12月23日前将纸质材料通过邮寄到广西工商学校。同时,将材料的电子文档(压缩)发至 邮箱。
(五)联系人:韦老师,联系电话: ;地址:大岭路77号广西工商学校(邮政编码:530000)。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广西工商学校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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